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描仪采购项更正/变更公告
一、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16年4月15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描仪采购项目(LHCGZX2016019)询价采购公告,因故,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描仪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第2页“四、投标人资格”中增加如下内容“4、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供应商须到陆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资格;”
2、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描仪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第2页“五、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1.获取询价文件工作日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更改为“五、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1.获取询价文件工作日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
3、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描仪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第2页“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1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更改为“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9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原询价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下午15时
三、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660-5608811
九、采购人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陆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点:陆河县城朝阳路
联系人:丘先生 电话:15883845877
特此公告。
发布人: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