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平阳河公园提升改造及府前街与向阳路节点绿化改造工程招标澄清
一、招标人:新泰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新泰市青云路中段
联系人:陈新
电 话:0538-7718613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荣院东路17号
项目经理:王芳
电话: 1826667562
电子邮箱:xtzhengfang@163.com
三、项目编号:SDTAXT2016-0060-01、02
四、项目名称:新泰市平阳河公园提升改造及府前街与向阳路节点绿化改造工程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4月18日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 | 全费用合价(元) | 备注 |
1 | 景松1 | 油松,地径25cm,总高6m以上,杆高4.5m以上,冠幅4m以上,平顶冠 | 株 | 1 | 70000 | 70000 | 甲方特选 |
22 | 泰山石 | 组 | 3 | 40000 | 120000 | 暂定价 |
变更为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 | 全费用合价(元) | 备注 |
1 | 景松1 | 油松,地径25cm,总高6m以上,杆高4.5m以上,冠幅4m以上,平顶冠 | 株 | 1 | 70000 | 70000 | 甲方特选,暂定价 |
22 | 泰山石 | 组 | 3 | 40000 | 120000 | 暂定价 |
以上两个项目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是指暂定价,在首轮报价及最终报价时不得更改;其余项目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是指在报价时不得高于单项最高控制价。
七、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收到本澄清后,在回函确认,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答疑文件。
回 执 函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新泰市平阳河公园提升改造及府前街与向阳路节点绿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内容清晰、完整,无异议,我单位完全理解并接受该答疑内容。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人名称(盖章):
法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