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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与答疑1

作者: 发布于:2016-04-23 15: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在相关媒体网站发布的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现发布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与答疑1,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册P33页,评分因素“项目公司组建方案”、“运营方案”的权重分值不变,评分标准更正如下: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3

有合理的项目公司组建方案的得基本分1.8分,根据组建方案合理、时间计划、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增资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打分。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3.02.7分,良得2.72.4分,一般得2.42.1分,差得2.11.8分。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

运营方案

3

有合理的运营方案的得基本分3.0分,根据运营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养与维护、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环境保护)的完整性、合理性打分。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3.02.7分,良得2.72.4分,一般得2.42.1分,差得2.11.8分。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

2、招标文件第一册第7页,运维绩效服务费总额招标控制价由“15164万元”更正为“16828万元”。招标文件中与此有关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一册P68页,增加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本文件附件1

4、招标文件第一册P73页的“6.1类似项目投资、建设经验表”修改为“6.1类似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表”。表格相应修改为本文件附件2

招标文件第一册P63页目录中的“六、投资、建设管理经验证明资料”修改为“六、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证明资料”。

5、投标文件中类似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的证明材料分别为:

1)投资经验的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

2)施工建设经验的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运营经验的证明材料为运营项目合同(协议书)。

相应经验业绩应至少包括上述材料。若缺项的,对应业绩经验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二、问题答疑

1、 关于银行存款的问题:

根据招标文件31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商务部分的银行存款评分标准,社会投资人需提供18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才能获得满分,鉴于本项目资本金约为5.67亿元,其中社会投资人出资比例为80%,出资额约为4.54亿元。因此该部分评标标准设置偏高,建议将满分标准能否修改为9亿元?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招标文件及评分办法、标准均经PPP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并报江门市PPP中心备案,不作修改。

2、 我公司为上市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在某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能否算银行存款?

答:银行存款需为投标人本单位的银行存款。

3、 关于银行授信的问题:

1招标文件第31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商务部分财务能力的银行授信如若按照评分标准来计算的话,需要提供510亿的银行授信才能获得满分,鉴于本项目纳入项目公司投资额约为28.36亿,故此项评分标准偏高,建议针对本项目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承诺书额度能覆盖本项目需社会投资人融资部分(28.36×80%=22.69亿),确保本项目融资部分足额、及时缴纳规避融资风险,能否不再需要出具其他银行授信证明,直接获得满分?

2招标文件31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商务部分财务能力的银行授信,评分标准中能否为我公司母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合同中明确该授信子公司可以使用)?

答: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银行授信设置是招标人为了选取综合能力强,对项目融资实施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并达到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中实现“优中选优”的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承诺书没有经过贷款审批,无法满足评审要求。

2银行授信需授予投标人自身。

4、 招标文件P31页,银行存款的评分标准中存款金额是否可以降低,如果不行是否可以改为银行查证?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 招标文件P31页,投资经验,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是否需要同时提供,只有中标通知书还未签订合同的是否有效?

答:投资经验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已完成项目还须提供工程接收证书;只有中标通知书还未签订合同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6、 32页评标办法商务部分,如果一个项目具有投资经验、施工经验、运营管理经验,请问这个项目在投资经验、施工经验、运营管理经验都分别评分计分吗?

答:在满足相应投资、施工、运营经验的,相应经验均参与评审计分。

7、 招标文件P31页,投资经验中,如果超过20亿的市政道路项目合同,是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与其它金融机构一起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签署的,可否满足加分条件?

答:必须为投标人自身的业绩经验,以合同签署主体为认定依据。

8、 关于施工经验的问题:

根据招标文件3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商务部分的施工经验评分标准,其中备注“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对于高速公路项目的交工验收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是否有一个时间满足在201111日之后即可认为满足评分要求,可得分?

答:施工经验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当满足评分标准要求。

9、 本项目总投资为29.554 亿元,其中建安费总额约为20.8 亿元,本项目分为7 个子项目分别实施,最大的五邑路项目建安费13.68亿元,最小的S364 线综合管廊综合投资才0.36 亿,《招标文件》评标办法P32 页对本项目的商务部分类似项目经验要求中的投资经验和施工经验两项得分标准(合同额和合同个数)设定指标要求明显高于实际需要,投资项目累计权益合同金额为190 亿,其中单个超过20 亿的权益项目需要8 个才能得满分;施工经验需累计需要超过510 亿以上且累计达到330 亿才得满分;将导致能够满足投标要求的正常投标人与集团级中央企业不在一个合理层级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采购人不应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本项目评标办法的上述条件中,是否存在远高于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资经验和施工经验是招标人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中实现“优中选优”的选取标准。

10、 本项目为国省道项目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P32 页对本项目的商务部分类似项目经验要求中的投资经验和施工经验两项得分标准中设定轨道交通项目纳入为类似项目经验,轨道交通工程与本项目关联度较小,作为类似业绩是否合适?

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属于市政工程类,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 本项目为国省道项目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32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类似项目经验将轨道交通项目作为类似项目经验业绩,请问铁路路基或高铁路基是否可以作为类似项目经验业绩?

答:轨道交通项目作为类似项目经验业绩的仅限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标人提交的具体项目经验业绩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认定。

12、 招标文件第一册P32 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施工经验,

1施工经验建议应包括在建项目;

2类似施工业绩可否理解为可累计加分(即累计合同额及满足10亿的合同个数可重复加分)?如A项目合同额40亿,投标人先得基础分6分,因单个合同额超过10亿,应可再得0.4分?

答:1未交工(竣工)验收的项目不计。

2在满足评分标准的前提下,施工建设项目累计合同金额达到评分标准的,可以相应获得评分;同时在全部施工建设项目中有单个合同金额达到加分标准的,每个合同项目也可以相应获得加分。

13、 招标文件P31页,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业绩证明材料,若单个合同业绩有多项(次)子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且仅以交工验收证书作为工程接受证书证明资料的,是否需要提供全部的交工验收证书?

答:是,以证明合同项目已经完成,业绩时间以最后一次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14、 本项目包含了指定资产的运营维护要求,在评标办法中没有对该类施工业绩提出相应条件,是否应该考虑在施工经验中增加投标人的类似运营维护业绩?

答:运营维护业绩有单独的评分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5、 关于工程获奖的问题:

根据招标文件3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商务部分的工程获奖评分标准,例如我公司的母公司中标的某项目,具体建设实施是由我公司负责,具有相关协议文件且该项目获得鲁班奖或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是否可认为满足评分要求,可得分?

答:以获奖证书为认定依据。

16、 招标文件第一册P32 评标办法,商务部分工程获奖,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等奖项均评选海外工程,并无局限于中国大陆地区施工的工程。因此商务部分工程获奖应遵循相关奖项评选规定及公布的获奖工程,不应设置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施工获奖的门槛,海外工程获得相关奖项应该给予加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7、 招标文件第一册P32评标办法,商务部分工程获奖,投标人承建的国外类似工程在国内获奖的,应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8、 招标文件第一册P32 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股份比例,单独投标人应以何形式体现股份比例?可否出具说明即可?

答:单独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7.1财务方案”中“3.2.股本资金金额及股权比例”(招标文件第一册P75页)填写相关信息;可以不另出具说明。

19、 招标文件第一册P33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投标报价,运维绩效服务费报价没有设置无效报价,容易出现低于成本的恶性报价,有违公平,建议设置无效报价作否决投标的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0、 招标文件第1363.5条定标原则内容:“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年投资回报率报价低的优先”,根据招标文件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不涉及投资回报率的报价,请明确是否应为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答:以招标文件第一册P341.1条款规定为准,即“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年可用性服务费报价低的优先;若仍然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21、 关于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的问题

招标文件第133页年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均提到:“对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请明确此处的算术性修正具体指什么?

答:评标阶段仅对“一、报价函”和“二、投标报价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一册P8687页)进行算术性修正,其修正原则按评标办法3.1.3条款(招标文件第一册P35页)执行。

若“报价分析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一册P88页)存在算术性错误,则在合同谈判期间,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原则下,以“一、报价函”和“二、投标报价表”为准,对“报价分析表”进行算术性修正。

22、 本项目总投资为29.554 亿元,注册资本不低于5.672 亿元,《招标文件》评标办法P31 页对本项目的商务部分财务能力要求中的总资产和净资产两项得分标准(基本得分项与加分项)设定指标要求明显高于实际需要,将导致能够满足投标要求的正常投标人与集团级中央企业不在一个合理层级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采购人不应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本项目评标办法的上述条件中,是否存在远高于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总资产和净资产是招标人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中实现“优中选优”的选取标准。

23、 招标文件P8页,3.7.4条款,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文字部分由Word软件编制,请问是否包含签字、盖章?

答:投标文件电子版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电子数据内容,文字部分由Word/Excel软件编制,其他内容可以采用图片格式或PDF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可以不包括签字、盖章。

24、 招标文件第1册评分办法前附表中运营管理经验为评分条件,但在招标文件格式6.1中只提供了投资、建设经验表,未提供运营业绩经验表。因此请明确运营业绩怎么在投标文件中编写以及应附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答:见本文件“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第45条。

25、 招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请明确?

答:详见本文件“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第3条。

26、 招标文件第一册第 74 页,《6.2 拟委派本项目的负责人简历》是否只需填写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即可?

答:该人员指拟委派本PPP项目的负责人。

27、 招标文件第一册P33评标办法中,建设方案中是否需要施工工艺、方案?

答:建设方案为加分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编制内容,但至少应包含招标文件第一册P80规定的相关内容。

28、 招标文件第一册第17页“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请问是指投标文件每一页均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吗?

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的位置签字,要求盖章的位置盖章。投标文件若有修改,按P173.7.3款倒数第二段执行。

29、 P74,拟委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在备注中未要求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及是否是进粤备案人员,请明确。

答:不作强制要求。如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可以附在该表之后。

30、 招标文件第一册P7 3.4.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格式是否采用银行格式即可?

答:实质性内容必须满足采购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规定,详见本文件“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第3条。

31、 招标文件第一册P7 4.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建议采用银行保函。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2、 招标文件第一册P73 6.1类似项目投资、建设经验表,在建工程应仅附项目合同协议书即可,请明确。

答:见本文件“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第45条。

33、 招标文件第一册P10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因本项目是公路、市政项目,为了保证评标专家对本项目的充分了解,建议评标专家要对应相应专业。

答:由采购人依法确定。

34、 招标文件第一册P10,7.4.2,履约担保要求以现金形式支付,投资人已经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投入巨大,若再以现金形式担保,则会加大项目的整体成本。此外,财政部出台的PPP合同指南也表明通常的履约担保应当是保函形式的,因此保函建议以保函形式提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5、 72页“5.3 财务状况”,如有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是否不需要提供2012年财务审计数据及复印件?

答:招标文件第一册P72页,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资料(详见表格注1),若有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2013-2015年共3个年度的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年份一列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调整。

36、 关于保险的问题:

根据招标文件第1576.1.16条保险和7.3.1条强制保险方案,项目公司应购买建设期和运营期保险,但运营期保险费用未纳入本项目的投资总额,因此请明确该项费用是否纳入投资总额?若纳入,请明确保险费费率的上限

答:保险费用由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含合同)的要求基础上综合考虑,自行拟定。

37、 招标文件第1册项目需求书中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为29.554亿元,但根据各子项目的投资构成计算的估算总金额为29.565亿元,请问本项目估算总金额是否调整为29.565亿元?

答:估算金额为29.554亿元。金额差异由四舍五入产生,请结合项目资料仔细核算。

38、 招标文件第1册项目需求书中部分子项目总投资金额与估算表不一致,请问投标人在做财务方案时以哪个金额为准?

答:见上一个问题的回答。

39、 关于本项目投资总额:

①《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P41 页“项目投资估算为29.554 亿元”与《招标文件》第二册《PPP 项目合同附件之合资协议》P8 页中的“投资总额28.36亿元”不一致,请明确本项目投资总额,并说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调整(若调整,请明确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

②由于本项目各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程度不一致,目前的投资总额仅是暂估数,请明确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确定的依据(投资估算、初设概算、竣工决算或者其它)。

答:(1)、前补贴(无需投资人支付)

限定具体项目投资前补贴:总额9843万元

不限定具体项目投资前补贴: 1731

(2)、政府垫付,项目公司返还

返还金额合计16139.34万元

(3)、项目公司直接投资

由项目公司直接投资的项目包括其他项目总投资(含前期、征地拆迁费,未包含建设期利息)267825万元

请投标人仔细研读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投资构成和投资责任归属的相关章节!关于投资额及其付费的确定依据,请投标人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和协议相关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五。

40、 五邑路(外海大桥-西环路)的实施方案是近期还是远期?请明确。

答:以工可为准。

41、 江侨路的路基扩建方案是否能确定下来?

答:投标人自行查阅江侨路的工可技术资料。

42、 招标文件第2PPP项目合同185.4条以及附件五可用性绩效指标及付费内容中,征地拆迁费用为3.84亿元,但招标文件第1册中项目投资构成中征地拆迁费用为2.54亿元,请问以哪个为准?

:附件五可用性绩效指标及付费,原文“项目公司实际支付的征地拆迁费用与暂估金额(38400万元)的差额作为投资变化额”修改为“项目公司实际支付的征地拆迁费用与暂估金额(25400万元)的差额作为投资变化额”。投标人综合项目相关工程资料以2.54亿元作为报价基础。征地拆迁费最终以3.84作为支付上限,或双方协商。具体见PPP协议相关约定。

43、 关于建设期利息的问题

因建设期利息属于建设工程总投资费用,但招标文件第1册项目需求书中各子项目的投资构成未包括建设期利息,若建设期利息也由社会投资人承担,则社会投资人在建设期的总投资将大于招标文件明确的投资额(假定静态投资和预备费不变的情况下),因此请明确建设期利息是否纳入投资总额?若不纳入投资总额,请明确政府方对该费用的具体支付方式?

答:招标文件第1册项目需求书中估算总投资不包括建设期利息。建设期利息费用由投标人在“年可用性服务费报价”中自行考虑。

44、 招标文件第2册附件五中可用性服务费总额的确定内容提到:“乙方按照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后,则甲方应根据乙方关于初始可用性服务费总额的报价以及下述情况确定基准可用性服务费总额......。”基于本段内容,提出如下问题?

1)根据招标文件可用性服务费报价方式为对年可用性服务费进行报价,上述内容中所提的“初始可用性服务费总额的报价”是指什么?

2)基准可用性服务费是指什么?

3)基准可用性服务费的具体确定方式是什么?

答:(1)初始可用性服务费总额的报价:投资人投标报价中可用性服务报价总额。

2)经调整后最终确定的可用性服务费,也是招标人最终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总额。

3)请投标人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和协议相关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协议附件五。

45、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银行贷款利率变化、税收政策调整、以及在建设期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调差的具体办法,因该部分费用的变化将导致投资人成本变化,影响投资人的报价。所以请明确上述情况下的具体调价机制?

答:建设期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调差。

关于未来税收、利率的调整,详见PPP项目协议6.17.3及相关章节。

46、 招标文件第1册项目需求书中关于白石大道东段、迎宾路改造工程、S364线五邑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3个子项目工程未明确投资金额的构成,造成将投资人测算财务指标时不能确定建安费部分的收益,影响投资人的报价。请问能否进行明确?

答: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已经提供给投标人。无明确投资构成或明细的项目,请投资人结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说明,及自身经验自行考虑。

47、 本项目实施方案测算时,建筑业营业税率按3%考虑的。但根据税改要求,51日后建筑业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税率会增加。请问在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因营业税改增值税等调整造成项目公司税负的增加,是否相应调整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支付额度。

答:请投标人详细参读PPP项目协议及其附件关于“法律变更”及“经常性支出”的定义及相关约定。

税收问题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含)协议的要求,结合对于税务政策的理解及自己的税务筹划,综合考虑。采购人不作建议。

48、 本项目建安费计价原则及工程结算方面均未提及,请问建安费计价原则是否有限定,结算价是否会下浮?

答:不设置下浮。关于投资额及其付费的确定依据,请投标人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和合同相关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附件五。

49、 招标文件第一册P7 3.2.1招标控制价,省道S364线五邑路(外海大桥至西环路段)的综合管廊运营由谁负责,若由中标人负责,该运营费如何测算?

答:请投标人研读招标文件中关于运营责任及其归属相关章节。运营付费请投标人结合项目情况和自身经验测算。运营绩效付费总额不得超过投标限价。

50、 招标文件第一册P73.2.1C、年可用性服务费参考控制价中已考虑项目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各投标人应参照此假设测算报价,若项目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非以上述方式缴纳营业税,则使用PPP合同中的法律变更。PPP合同中的法律变化指在合同生效后颁布、修订、废止或者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目前,建筑业实行营改增,相关政策已经出台,因此税费变化不应当适用法律变更,而应当据实进行调整。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第二册P35,13.40.1425可否提供测算依据?是否应当按照各单位的报建来确定?

答:0.1425由投资额敏感性分析确定。该条件属于不可变更的边界条件(2.2服务费计付及调整机制),不做调整。

52、 关键变量的敏感性分析:只有利息的变动还是还有其他的?请明确。

答:请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考虑。

53、 《项目需求书》1.2 款“项目前期工作”P44 页,指出本项目进入首批广东省PPP 推介项目库,请提供相关文件。

答:在合同谈判时补充提供。

54、 能否提供江门市政府对本次PPP实施及出资机构的授权文件?

答:在合同谈判时再提供。

55、 招标文件第一册P5投标人须知1.2.3,投标人须知部分1.2.3条规定:具体各子项目的建设工期分别核定,某子项目交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但第二册14.2条约定本项目最后一个项目的交工验收日的次日为运营期起始日,本项目自此进入运营期,两者约定有冲突。鉴于本工程各标段的开完工时间极可能不一致,因此建议执行投标须知的规定。

答:纳入PPP合同范围内的最后一个子工程交工验收日的次日为运营期起始日(即可用性付费起始日)。但在全部子项目中,只有省道S364线五邑路(外海大桥至西环路段)扩建工程及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由项目公司负责运维,其他子项目的运维政府方负责。

56、 招标文件第二册P175.1d),甲方应完成其他前期工作,包括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及报批、立项及可研报批、勘测、设计及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等。这里的勘测及设计主要是包括什么内容?

答:执行工程行业标准与规范。

57、 招标文件第二册合资协议P94.3,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甲乙双方承诺将在项目公司成立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适用法律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一次性缴纳注册资本金。目前我国采用认缴资本制,因此,建议资本金根据前期费用的支付要求分步到位。

答:不做调整。出资方式及要求可由股东双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行约定。该条款属于不可变更的核心边界条件“3.3. 项目资本金”,不做调整。

58、 PPP 项目合同》第一章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P11 页(VI)对乙方是否遵守本合同的监督检查权及对建设、运营维护的介入权。请明确政府可能行使介入权的具体情况。

答:PPP项目协议及其附件有相关约定,请投标人研读。

59、 PPP 项目合同》第一章第二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P13 页(XII)款“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融资,乙方应另行通过股东贷款或补充担保等方式确保项目公司融资足额及时到位。”按《公司法》有关要求,投资人应以注册资本为上限承担有限责任,建议修改为“建设期内,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融资,股东各方按持股比例应另行通过股东贷款或补充担保等方式确保项目公司融资足额及时到位。”

答:不做修改。本项目融资由投资人全额负责,为合同核心不可变条款。

60、 PPP 项目合同》附件之合资协议P11 页约定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与《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较大偏差,建议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修改为“上述第…,需经过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方可生效:其他事项,需经过代表5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生效。”

答:不做修订。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并非与股东会相关。

与股东会相关的条款有: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分之二是法定最低标准,而非强制唯一标准。本PPP项目协议附件之合资协议提出的比例要求属于合资双方约定内容,并不违反公司法规定。

投标人对该条款如有异议,可在投标文件法律方案中提出。

61、 PPP项目合同》第四章第七条“融资文件必须具备的条款”P26页,约定过于细化具体,由于金融机构需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在投标前的较短时间内无法完成银行内部审批程序,更无法出具此类承诺,建议此处条款的相关约定侧重于融资额度、融资条件、融资成本、融资保障等。

答:不做修改。大部分为通用条款,并无苛刻约定。对该条款如有异议,可在投标文件法律方案中提出,并提醒投标人注意法律方案的评分标准。

62、 为了编制建设期工期安排,请暂定一个开工日期?

答:请自行考虑拟定,但中标后建设工期安排须满足最终订立的PPP项目合同有关规定。

63、 招标文件 P46 1.4.1 条款中“在国道 G325 线工程中,在 10月前必须完成 G325 线鹤山、开平段中修工程三个路段的投资建设”是指在建设期哪年的 10 月前?

答:已取消“10月前”的要求,具体在中标后再确定。

 

三、其他说明

本澄清、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不符的,则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文件后24小时内,在本文件首页空白处书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回传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悉(传真:020-87578002转823),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文件。

本文件同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应经常留意及查询,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在上述网站发布时间不一致时,以上述发布媒体最早公告信息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当知道的时间。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江门市公路局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50-348688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王工

电话:020-87575800转829、807

传真:020-87578002转823

 

 

 

 

日期:2016年4月22 日

 

 


附件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银行编号:

                                               开立日期: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于         日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承诺: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未能或拒绝按中标通知书之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者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和保函正本后,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内保持有效1。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我行对除受益人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我行。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1本条内容可修改为:“本保函自        (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          (失效日期)之日失效。”但具体失效日期必须为投标有效期期满日或之后。)

附件2 

6.1类似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投资金额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投资经验的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2)施工建设经验的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运营经验的证明材料为运营项目合同(协议书)。

3.项目描述应根据资格审查条件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业绩各项指标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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