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政府性基建工程(含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编制及全过程造价库)澄清修正公告(2)
现对2016年03月18日公告的编号为SSZ-2016G010的“狮山镇政府性基建工程(含采购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编制及全过程造价库)”的采购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修正:
一、澄清修正内容:
1. 根据项目实际变化情况,经采购人决定:本次采购招标取消采购文件P8页步骤1选定造价咨询单位中关于“自主直接委托或申请随机摇珠”的业务委托办法,造价咨询业务选定咨询机构的办法修改明细如下:由项目业主在本库内符合项目要求的咨询机构中自行选取五家,然后采用随机摇珠方式确定最终的咨询机构。
2. 采购文件P9页“步骤2.委托咨询服务费用计算”中的内容修改为:中标后各项目委托造价咨询服务实际费用统一参照广东省计费标准的70%收取。计费标准详见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文(详见附件一);若在服务期内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对行业咨询服务计费标准有进行新调整的,则按照行业的新标准进行咨询服务收费调整(系数70%不变)。
3. 项目预算编制的咨询服务费额度达到公开招标标准要求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开招标确定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在本资格库中委托。
二、开标会议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1.开标时间: 2016年 05 月 1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05 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6年 05 月09日(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00分内。
(备注:若已按采购文件原时间要求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有效时间内递交的保证金。)
三、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修正;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正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修正文件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6681362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82258808
2016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