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旧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答疑
作者: 发布于:2016-04-21 20: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旧址文物保护工程
施工答疑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2条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资料中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请明确财务状况年份。
答: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招标人: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4月21日
请各投标人在24小时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答疑。
山东省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旧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答疑回执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公司今收到贵公司关于山东省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旧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答疑的答疑,本答疑共一页内容,字迹清晰、内容明确。同时我公司承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原开标时间完成标书制作,准时参与投标。
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名称: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