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稀缺药材苗木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1 12: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稀缺药材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16-J1-0729-JDZB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永东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896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稀缺药材苗木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1603/t20160320_659840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9页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第4点内容“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日内(日历日)”,现更正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2、原招标文件第9页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第13点内容“合同生效后,合同签订10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85%,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合同总价5%余款为质量保证金,90日后质保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现更正为“合同生效后,合同签订10天内供应商提供80%的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85%,15日内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合同总价5%余款为质量保证金,90日后质保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3、原招标文件25页合同条款第八条付款方式第3点内容“合同生效后,合同签订10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85%,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合同总价5%余款为质量保证金,90日后质保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现更正为“合同生效后,合同签订10天内供应商提供80%的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85%,15日内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合同总价5%余款为质量保证金,90日后质保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4、供应商须提交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提供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若以货币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不按要求和期限提供履约担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原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11.1内容“谈判小组在谈判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现更正为“谈判小组在谈判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6、原招标文件规定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16年3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采购人地址:0771- 5645996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蒋永东、黄海宁 电话:0771-2808960 传真:0771-283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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