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变更1)
作者: 发布于:2016-04-21 10: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已由国质检财函(2014)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郑东新区拓展区G-4地块,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西南处,聚源路以东300m,南邻祥盛街。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1栋地下2层、地上19层高层建筑,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规模37600平方米。
2.3工期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后12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安装、测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内容。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获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此项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至少1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指公共建筑类项目智能化工程);
3.5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至少2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指公共建筑类项目智能化工程);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以下资料证件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2被委托人身份证;
4.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2.4上述3.2条所列企业资质证(副本);
4.2.5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6拟派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高级工程师证、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无在建承诺书;
4.2.7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4.2.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371-5519633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
2016 年4月20日
本招标项目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已由国质检财函(2014)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郑东新区拓展区G-4地块,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西南处,聚源路以东300m,南邻祥盛街。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1栋地下2层、地上19层高层建筑,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规模37600平方米。
2.3工期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后12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安装、测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内容。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获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此项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至少1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指公共建筑类项目智能化工程);
3.5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至少2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指公共建筑类项目智能化工程);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以下资料证件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2被委托人身份证;
4.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2.4上述3.2条所列企业资质证(副本);
4.2.5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6拟派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高级工程师证、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无在建承诺书;
4.2.7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4.2.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371-5519633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
2016 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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