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2016年沙城镇第一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0 17: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6-03-30
更正日期:2016-04-20
原公告项目名称:怀来县2016年沙城镇第一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怀来县2016年沙城镇第一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编码:HB2016034410020015
项目联系人:贾凯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033866
采购人:怀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怀来县府前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6860652
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冠垣广场113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8066600
更正内容:1、原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日09时00分”更正为“2016年5月6日09时00分”。2、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6年4月26日下午16:00 前。注:在2016年4月 26 日下午17:00前,持银行开具的交纳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怀来县公共交易中心换取交纳保证金收据证明(所换取的保证金收据证明复印件需附到投标文件内)。更正为保证金递交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16:00前。注:在2016年5月4日下午17:00前,持银行开具的交纳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怀来县公共交易中心换取交纳保证金收据证明(所换取的保证金收据证明复印件需附到投标文件内)。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七章第5节“本工程执行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规范及施工与验收规范”做如下更正:(1)、《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更正为《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2)、《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更正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国农办〔2009〕163号);《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细则》(冀农发办[2012]35号); (3)、增加《公路路面基层施工规范》(JTJ034—2000)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F10—2006);
备注:
更正日期:2016-04-20
原公告项目名称:怀来县2016年沙城镇第一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怀来县2016年沙城镇第一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编码:HB2016034410020015
项目联系人:贾凯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033866
采购人:怀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怀来县府前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6860652
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冠垣广场113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8066600
更正内容:1、原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日09时00分”更正为“2016年5月6日09时00分”。2、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6年4月26日下午16:00 前。注:在2016年4月 26 日下午17:00前,持银行开具的交纳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怀来县公共交易中心换取交纳保证金收据证明(所换取的保证金收据证明复印件需附到投标文件内)。更正为保证金递交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16:00前。注:在2016年5月4日下午17:00前,持银行开具的交纳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怀来县公共交易中心换取交纳保证金收据证明(所换取的保证金收据证明复印件需附到投标文件内)。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七章第5节“本工程执行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规范及施工与验收规范”做如下更正:(1)、《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更正为《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2)、《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更正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国农办〔2009〕163号);《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细则》(冀农发办[2012]35号); (3)、增加《公路路面基层施工规范》(JTJ034—2000)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F10—2006);
备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