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林业局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桂管理区2016年度示范村屯和一般村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桂管理区2016年度示范村屯和一般村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项目编号:HPC2016货字13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丽纹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299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1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平桂管理区2016年度示范村屯和一般村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现更改如下:
(1)原第2点“实力分20分”现更改为“实力分5分。”
(2)删除“投标人总部设在贺州或在贺州注册有分支机构半年以上的得15分,该项满分15分。(投标人必须提供在贺州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计分)”该项评分。
(3)原第4点“苗木生产计划及措施分10分”现更改为“苗木生产计划及措施分1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苗木树种生产计划及措施,包括苗木生产的批次以及起苗、装车的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为“一般”,计 0.1—6分;综合评定为“良好”,计6.1—10分,综合评定为“优秀”,计10.1—15分。”
(4)原第5点“服务承诺分15分”现更改为“服务承诺分20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人招标条件作出的承诺内容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为“一般”,计 0.1—6分;综合评定为“良好”,计6.1—12分,综合评定为“优秀”,计12.1—20分。”
(5)原第6点“实施方案分20分”现更改为“实施方案分2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人招标条件作出的实施方案的详细程度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为“一般”,计 0.1—6分;综合评定为“良好”,计6.1—18分,综合评定为“优秀”,计18.1—25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⑴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或者证明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注册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该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提供,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更改为“⑴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或者证明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注册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该投标人经营范围;投标人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5月5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最后期限和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林业局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廖云 0774-88329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太白社区新风街1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丽纹 0774-512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