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设备采购澄清说明(一)
作者: 发布于:2016-04-16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设备采购
第三标段澄清说明(一)
各潜在投标人:
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45页“6.2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复印机A3的参数“耗材描述感光鼓:MX-237CR,墨粉盒:MX-237CT”去掉,其余内容不便。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016年4月16日
★各投标人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填写下面“回执单”,签字盖章后回传到我公司(传真:0538-8588638),或者将扫描件发到我公司邮箱(邮箱地址:LRZBTA@163.com),谢谢合作。
回 执 单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设备采购澄清说明(一)”,本通知共1页,内容清晰、完整,特此回执。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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