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泰山区瀛汶河刘家疃拦河蓄水生态工程施工”澄清说明(一)
作者: 发布于:2016-04-16 16: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澄清说明(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第5页“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报名时间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澄清为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9日,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
泰安市泰山区河道管理局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016年4月16日
★各投标人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填写下面“回执单”,签字盖章后回传到我公司(传真:0538-8588638),或者将扫描件发到我公司邮箱(邮箱地址:LRZBTA@163.com),谢谢合作。
回 执 单
泰安市泰山区河道管理局: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泰安市泰山区瀛汶河刘家疃拦河蓄水生态工程施工”,本通知共1页,内容清晰、完整,特此回执。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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