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2016年度空调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2016年度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6-10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海朋
项目联系电话:0312-205251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2016年度空调采购项目
三、更正事项、内容: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2016年度空调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2016年度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标书编号:XHTC-HW-2016-106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72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秋实 0312-5977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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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五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海鹏 0312-2052517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2016年度采购空调2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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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
采购预算金额:10.2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具有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必须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或指定代理商、指定经销商;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卖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直至交付使用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生产商授权书(仅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报名时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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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4月15日至2016年 4月 21 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五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 ,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 月 4日14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6年5月4日14时30分 |
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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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苏海鹏 |
联系方式:0312-2052517 |
传真电话:0312-2053517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2052517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7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秋实0312-597779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海朋0312-205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