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南宁教育园区(东盟)里建大道(永和南路-建兴路)工程第3次澄清
项目名称:南宁教育园区(东盟)里建大道(永和南路-建兴路)工程
项目编号:GXGC3G201601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农婕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8186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2月0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南宁教育园区(东盟)发展大道(新庆南路—聚源南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更正事项、内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GXGC3G2016013
项目名称:南宁教育园区(东盟)里建大道(永和南路-建兴路)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2月1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3)
各投标人:
现对南宁教育园区(东盟)里建大道(永和南路-建兴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GXGC3G2016013)进行更改通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定于:
2016年4月29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请各投标单位按时到场,并于截标前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 原《南宁教育园区(东盟)里建大道(永和南路-建兴路)工程第1次澄清》中第2项内容:“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 4人。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 人,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 2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现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代表2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 5 人。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人,参加经济类1人;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3人,从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 3 月 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27日”,现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 5 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3日”。
-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6)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附10月至12月投标人为前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现更改为“(6)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附1月至3月投标人为前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⑥企业近三年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2015年财务预测。”现更改为“⑥企业近三年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2016年财务预测”。
6、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在 2016年2月24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现更改为“在 2016年 4 月 29日 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7、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项目是指:完成过质量合格施工合同金额 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现更改为“类似项目是指:完成过质量合格施工合同金额 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
8、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之前附表中第1.4.1款:“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工程 专业壹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现更改为:“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9、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10.1.1(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分值范围15分)“差(0~4分):不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未提供投标人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缴纳2015年10月至1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现更改为“差(0~4分):不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未提供投标人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缴纳2016年1月至3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其他主要人员(3分)“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2015年10月至1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现更改为“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2016年1月至3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11、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1“(三)本工程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钢材、商品砼、水泥、碎石、砂子、石灰、砖、砌块、铝合金、电线(缆)超出《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5年第11期)中所发布信息价±7% 时,按第11.1(2)款方式调整,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税金,其余材料不予以调整。”现更改为“(三)本工程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钢材、商品砼、水泥、碎石、砂子、石灰、砖、砌块、93#汽油、0#柴油、毛石超出《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6年第2期)中所发布信息价±7% 时,按第11.1(2)款方式调整,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税金,其余材料不予以调整。”
1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11期......”现更改为“......《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2期......”
13、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现更改为“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2016年1月-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四、招标人: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
招标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容工 0771- 6319769
招标代理: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楼(南宁市新二中南门对面)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农工 0771-5581861
招标人: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4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容工 0771-63197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百花岭路百花苑二楼(南宁新二中后门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农婕 15077130701、0771-558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