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公示能源审计和监测平台建设)更正/变更公告
2016年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公示能源审计和监测平台建设
变更公告
各潜在的投标人:
2016年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公示能源审计和监测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HZDF-GK2016-0328)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 投标人须为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包括批复、公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书)。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二)评分细则修改:
商务评分细则第2项<本地化服务>修改为“1、投标人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在珠海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得3分;2.投标人在珠海市外广东省内注册或在广东省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得1分。”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更正为: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6年04月21日17:30(节假日除外)。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调整为: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5月03日15:00~15:30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3日15: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转五号评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提交保证金时间调整为:2016年04月29日 17:30 时止
其他要求不作调整,特此公告。
珠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新墙材办公室)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