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JJF20160005-2的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一、采购单位名称: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三、联系人:陈先生
四、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五、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七、联系人:小谢
八、联系电话:0591-87585428
九、招标编号:FJJF20160005-2
十、项目名称:通勤车辆招租服务项目
十一、首次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4月1日
十二、更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P6页资格标准第一条: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运范围涵盖道路客运服务或定制公交)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现更改为:“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运范围涵盖道路客运服务)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原招标文件中P10页第10点:“公司须提供15辆具备省际或市际包车客运资质或定制公交的车辆,其中45座大巴须有10辆或10辆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现更改为:“公司须提供15辆具备省际或市际包车客运资质,其中45座大巴须有10辆或10辆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16年5月3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16年5月2日(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