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德区北部片区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2-1670-FE054GZB)”答疑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顺德区北部片区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2-1670-FE054GZB)”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就有关疑问现答复如下:
1、 招标文件第24页第16.2条“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具体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汇错账号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编号(如有)。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
请问:如报名投标服务项目两个包组(项目一包、项目二包),投标保证金5万元是否需要汇入两次并分别备注?还是汇入投标保证金(5万元)一次,备注栏分包编号可以填写“项目一包及项目二包”?
答:5万元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备注填写“项目一包及项目二包”
2、 招标文件第30页“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绩(在基本业绩的基础上增加)”; 招标文件并没有标明基本业绩,请明确以什么条件为基本业绩呢?
答:修改为 “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绩”。
3、 招标文件第53页“投标文件封面上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分包号”,请问此分包号是否可填“项目一包及项目二包”?还是按两个项目一、项目二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答:填“项目一包及项目二包”,不需要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第68页“组织实施方案及工作大纲”与第31页“技术部分评审子项”条件差异较大,是否可以以评审子项作为编制组织实施方案依据,请明确?
答:按评审子项编制。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