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民族事务局靖西市2015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靖西市2015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GXBSZC2016-Y2-L010-HT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6-622882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靖西市2015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靖西市人民政府网等。
三、更正事项、内容:
- 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公告竞标人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现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本项目一、二、三、五标段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本项目四标段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原开标时间为:2016年 4月 21 日15时00分,现延期至2016年 4月29日15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
(3)除了以上更正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靖西市民族事务局
采购人地址:靖西市幸福广场对面
采购人联系方式:岑工;0776-622882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香蜜湖小区A栋第6单元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龙工;1303696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