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取消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1 09: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取消公告
一、采 购 人: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二、代理机构: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帘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ZZ2016-SDTQ-02
五、公告日期:2014年 4月 6日
六、取消原因:
因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发生变化,故取消该采购任务。
七、本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绍明 石诚 联系电话 :0632-7605599 15621830788
邮箱:tqzbdy@126.com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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