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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道清路小学电器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4-08 17: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道清路小学电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GK2016009

三、采购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五、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第一章招标采购的货物清单

定频

数量

(台)

能效比

能效等级

额定制冷量

(W)

额定制热量(W)

电辅热(W)

额定功率(W

尺寸(室内/室外)(mm

使用面积()

循环风量(㎡/h

制冷功率

制热功率

72柜机

8

3.52

3

72001500-8100

89001500-9600

1800

2470500-3280

3050460-3510

500/955

1730/700

320/398

32-50

1200

35挂机

92

3.28

3

3500

3850

1000

1068

1120

844/848

300/540

183/320

16-24

630

 

 

 

 

 

 

 

现变更为:

名称

数量

(台)

能效比

能效等级

额定制冷量

(W)

额定制热量

(W)

电辅热

(W)

额定功率(W

使用面积()

循环风量(㎡/h

制冷功率

制热功率

72柜机

8

3.28

2

73001500-8100

80001500-9600

2500

2225500-3280

2200460-3510

40-50

1200

35挂机

92

3.49

2

3500

3850

1000

1002

1120

16-24

630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中第二章项目有关要求中第三条产品免费质保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第一章 招标货物清单”中质保期有明确约定的以该约定期限为准,其他产品质保期为自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至少二年。

现变更为: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中第二章项目有关要求中第三条产品免费质保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第一章招标货物清单”中质保期有明确约定的以该约定期限为准,其他产品质保期为自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六年。

3、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需方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产品免费质保期满后的10日内一次性付清。

现变更为:付款方式:需方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满360天后的10日内一次性付清。

4、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6410 17 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6425 17 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5、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4129:00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6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4279: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与之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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