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县委党校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6011)的修改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4-07 09: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宁海县县委党校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6011)的修改通知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6-04-07 | |
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县委党校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6011),现作如下修改: 1.删除招标文件第1页和第10页“(3)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生产企业”此项要求。 2.第15页评分表第1条修改为:主要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情况(16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3分。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正偏离技术参数每个加1分,最多加3分;负偏离的每个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3.评分表中增加一条:13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得1分。 请各相关投标单位收到本修改通知后,将回执单于2016年4月19日11:30前传真回复至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8、65131832。 特此通知。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7日
回 执 单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县委党校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6011)的修改通知》,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