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NNZC2016-20037A 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银杉路)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银
项目名称: NNZC2016-20037A 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银杉路)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银杉路)
项目编号: NNZC2016-20037A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玉秀莉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50113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0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NNZC2016-20037A 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银杉路) 信息公告
原公告地址:南宁政府采购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编号:NNZC2016-20037A
项目名称: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银杉路)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1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1)
各投标人:
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银杉路)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6-20037A)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本项目所涉及建设规模的内容均修改为:“建设规模: 3号路起点接佛子岭路,终点至凤岭北路,全长646.848米,红线宽度18米。银杉路小学至7号路口(桩号为K0+350—K0+530)不属于本次建设范围。”。
2、招标文件129页专用合同条款的13.2.1款中原“(4)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配合建设单位通过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预验收,市规划局的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和自治区档案局或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专项验收。”,修改为:“(4)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配合建设单位通过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预验收,市规划局的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区环保厅或市环保局的环保验收和自治区档案局或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专项验收。”。
3、招标文件129页专用合同条款的13.2.5款中原“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13.2.2条执行__ 。”,修改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1%_ 。”。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农晓燕 0771-488865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玉秀莉 0771-5501136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农晓燕0771-488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