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救灾物资招标采购更正公告2
作者: 发布于:2016-04-06 15: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2016)第6号禄丰县救灾物资招标
采购更正公告2
经核实、确定,(2016)第6号禄丰县救灾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第三项投标文件须有下列资料中第9条投标人提供絮棉制品质量合格市场准入证。第10条投标人提供絮棉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证书。”属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因此,投标人可不提供。但,投标人需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经请示,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决定对公告的内容发布更正通知。
特此公告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878-4121199 4130308
传真: 0878-4130308 地址: 禄丰县财政局一楼
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878-4125957
传真:0878-4125959 地址:禄丰县金山南路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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