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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盘古花园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1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泌阳县盘古花园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我单位采购的泌阳县盘古花园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泌政采[2015]063号),原招标公告变更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泌阳县盘古花园小区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招标人为泌阳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泌阳县盘古花园小区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技术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电梯所采用的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三大件原厂原品牌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形式试验报告及生产技术资料原件),每个品牌只准一家单位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文件和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情况发生;制造商近三年类似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具有同类电梯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合同原件3份;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下的货物及服务、有能力完成相关设备供货与安装及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原件:

3.2.1.投标人是生产商的:在国内的企业注册资金在2亿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如为其他币种,按公告之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生产商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唯一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3.2.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如为其他币种,按公告之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近三年类似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具有同类电梯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合同原件3份,生产商的经销证明文件和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所代理品牌必须上述生产商的全部要求,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3.2.3.中标后,组织专家对中标前三名企业业绩合同及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投标信息的按废标处理,全额没收保证金,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3制造商具备IS09001IS014001IS018001等级认证,拟派项目经理应注册在投标人公司并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机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资格、安全考核许可证。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3.4.为方便售后服务,投标人具有A级以上的安装维修资质,并取得相关的质量、环境、安全IS09001IS014001IS018001等级认证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4120164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  14  30分至1730分,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原招标文件作废,已经报名的企业继续有效,需持报名原始票据到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上证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及报名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报名函上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份,售后不退。

4.5.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5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会计    0396--7916526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为4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开标前持银行到到账凭证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证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汇入下列任意一个账户)

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原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526 010 194 412 011

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2546 3980 525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企业应于2016427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将于2016427上午10:00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始,参加投标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参加投标企业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在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396-7902366

10.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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