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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商务区支路1号、2号、3号、4号、5号、6号、17号和龙岗商务区43号路延长线、天坛路延长线共9条道路设计、测量、勘察单位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01 11: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商务区支路1号、2号、3号、4号、5号、6号、17号和龙岗商务区43号路延长线、天坛路延长线共9条道路设计、测量、勘察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HYAZ5G2016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慧

项目联系电话:0771-411862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0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商务区支路1号、2号、3号、4号、5号、6号、17号和龙岗商务区43号路延长线、天坛路延长线共9条道路设计、测量、勘察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3/t20160329_662708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其中道路、桥梁、排水专业设计资质须为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3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系列(市政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勘察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系列(市政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现更改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其中道路、桥梁、排水专业设计资质须为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2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工程勘察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技术职称;”。

其余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邕宁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安尧 0771-59000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北海市西藏路9号高新技术创业园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亚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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