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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湖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31 10: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湖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DXS/HB 2016-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俊鹏

项目联系电话:027-6538895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3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湖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3/t20160330_663255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本项目行政区域修改为:湖北省

 

2、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资质和地质钻探甲级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水文地质勘探井或供水井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在合格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证明材料)。

(5)最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投标人若为企业,提供2012年~2014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提供2012年~2014年年度会计报表。

 

3、其它补充事宜修改为:

(1)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拟任本标段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修改为: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2条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唐先生027-8722112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综合办公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俊鹏027-6538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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