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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驾考中心绿化工程(二期)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31 10: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驾考中心绿化工程(二期)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驾考中心绿化工程(二期)

二、项目编号:ZZ2016-ZZDZ-003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3月29日

四、变更内容:

原: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公司注册;

现变更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且在本公司注册;

原: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资格证、注册证)及养老保险手册原件、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近三年无质量、无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投标单位公司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现变更为: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资格证、注册证)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及社会保险部门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近三年无质量、无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投标单位公司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变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98号

联系人:刘淑真                       

联系方式:0632-8899868

发布人: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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