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监测与应急协调平台设计和技术规范编制项目(项目编号:0835-1501327N1681)更正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于2016年03月16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监测与应急协调平台设计和技术规范编制(GD-201603-171003002-00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部分事项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 原招标公告更正如下: 1、原招标公告: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 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 5. 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出具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16日至 2016年3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4月7日9 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 年4月 7 日9时30分。 更正为: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两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出具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16日至 2016年4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4月15日9 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 年4月15 日9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3:商务评价表> 备注: 1.最近5年从2011年1月1日算起。 2.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评分,最小取分值为0.5分,并统计得分。 3.本表在第3、第4点业绩评分项中,某一业绩只能使用一次。本表中如所需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提供复印件方可得分,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4.本表中所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需清晰反映相关的数据及印章等,如模糊不清无法辨别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该项评分为零分。 更正为: 备注: 1.最近5年从2011年1月1日算起。 2.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评分,最小取分值为0.5分,并统计得分。 3.本表在第3、第4点业绩评分项中,某一业绩只能使用一次。本表中如所需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提供复印件方可得分,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4.本表中所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需清晰反映相关的数据及印章等,如模糊不清无法辨别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该项评分为零分。 5.若联合体投标时,项目业绩计算以主体业绩为准 招标文件涉及内容也作相应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5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路桥中心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人:曾先生 、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5、301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小姐曾先生 、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5、301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