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乡现状用地及规划审批数据更新服务采购更正/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30 12: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15页对付款方式要求为“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作为预付款,数据更新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90%,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现修改为:“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作为预付款,余款(合同总价50%)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招标文件相关部分做相应调整、其它事项不变。
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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