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公安局窗帘布、防弹防刺服和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窗帘布、防弹防刺服和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FCZZB-201600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玉华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3863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2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窗帘布、防弹防刺服和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3/t20160311_657796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闽侯县公安局窗帘布、防弹防刺服和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补充公告
- 采购单位名称:闽侯县公安局
- 采购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313室
- 联系人:林玉华
- 联系方式:0591-83738636
- 项目名称:窗帘布、防弹防刺服和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ZFCZZB-2016006
-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1日
- 补充事项:
(1)原招标文件合同包3中:综合评分部分
B2、投标人所投电磁炉厂家(炉灶焊接拉力大于420KN)通过市级或市级以上检测中心测试合格的得2分。原件现场查验。 (满分2分)”
现更改为:
B2、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市级或市级以上电磁炉检测报告的得2分,原件备查。 (满分8分)
(2)删除合同包3中“综合评分部分:B3、B4、B5的内容”
(3)原招标文件中:“开标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现更改为:“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开标大厅”
(4)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1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3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
以上全部更改内容只针对“合同包3食堂厨房设备及餐具”项目;其中“合同包1窗帘布”及“合同包2防弹防刺服等警用物品”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请特别注意。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03-29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闽侯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闽侯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主任/0591-226101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邮编3500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玉华/0591-8373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