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6 ]0008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就其食堂运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年2月5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评标方法: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权值是:投标价30%,投标人总体评价36%,服务标准29%,投标文件制作2%,现场答辩3%。
2、项目的基本要求:大餐厅工作日供应早、午、晚三餐。早餐约120人就餐,中餐约180人就餐,晚餐约100人就餐;小餐厅根据需要安排用餐服务。
3、为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行,中标单位须接收原承包人派驻愿意留下的工作人员,并承诺所有员工工资收入、福利不得低于原有水平,半年内不得无故辞退。(甲方提供原工作人员前三个月的收入、福利证明)。
4、第四章“合同”中:第二条:委托管理方式中2、乙方负责提供专业化餐厅管理服务,制定并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保证食堂各方面的正常运转。第三条:乙方的人员安排及相关职责中2、甲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保证合理的价格;乙方负责原材料的质量,数量验收,甲方负责财务监督和仓库盘点。第四条:双方责、权、利中3、按时供应早、中、晚餐,做到甲方全体干部职工满意率达80%以上。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莉
联系电话: 0519-86800353
传真电话: 0519-86800353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网 址:http://zfcg.czfb.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方式: 蒋桉
联系电话:0519- 81980029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