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能源检测中心智能化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KSGD2015-G-006号
受昆山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固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高新区新能源检测中心智能化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中第四条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为: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由评委进行审核。以下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评委资格审核,方可进入评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注: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不带现场将不通过评委资格审核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6、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具投标人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7、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本项目相关的图纸、技术要求、招标清单等资料领取方式、地点及时间为网上公示及自行下载,不再进行现场领取,相关资料详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
苏州固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