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档案局的机房设备(SZWY2015-G-023)项目补充公告
根据SZWY2015-G-023号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说明及相关信息更正:
(三)、资格预审条件: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6) 具备省(直辖市)级或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更改为:
(6) 具备省(直辖市)级或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对这条不作要求。
出售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更改为:
出售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三香路万盛大厦12-E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朱敏
电话:0512-65305011 13451500373
传真:0512-65303181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