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公安局办案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5: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LCWHCG2016-03;
二、首次公告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三、更正事项如下:
原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则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应有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且经营范围内有允许生产或销售警用装备资格)。
现更正为:(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产品有关的内容)。
四、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本更正内容为准;
采购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代理公司: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忠琴
联系电话: 18806960903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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