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选取拍卖、评估采购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选取拍卖、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Z-2016-3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415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选取拍卖、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三、更正事项、内容:
第一条
更正事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原公告内容 : B包:拍卖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拍卖机构须具有商务厅颁发的《拍卖资格证书》及公物拍卖许可文件;(4)具有1年以上的网络拍卖证明材料;
(5)提供3个以上拍卖师资格证书(要求人员证书的公司名称与投标公司名称一致);
(6)要求在沧州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外的提供驻沧办事机构营业执照)。
现更正为:B包:拍卖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拍卖机构须具有商务厅颁发的《拍卖资格证书》及公物拍卖许可文件;(4)具有1年以上的网络拍卖证明材料;
(5)提供2个以上拍卖师资格证书(要求人员证书的公司名称与投标公司名称一致);
(6)要求在沧州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外的提供驻沧办事机构营业执照)。
第二条
更正事项:文件获取时间说明
原公告内容: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公休日除外)
现更正为: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3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公休日除外)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解放东路2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女士 0317-35858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御河路29号朝阳花园综合办公楼1-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先生 0317-204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