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黄河南展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龙居社区二期(EF区)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东营区黄河南展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龙居社区二期(EF区)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DYQCG2016-87# 东区建招公字【2016】23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驻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大众日报社1楼106
工程名称:东营区黄河南展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龙居社区二期(EF区)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本项目E、F区位于龙居镇龙二路以西、兴中路以南、龙三路以东、兴盛路以北,总用地面积14.28公顷, E区总建筑面积92014.33㎡,F区总建筑面积78482.67㎡。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20459方,三类渣土;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为二个标段。
监理第一标段:E区1#--27#楼,建筑面积共92014.33平方米,计划投资273.99万元;
监理第二标段:F区1#--23#楼,建筑面积共78482.67平方米,计划投资239.3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建设地点: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
二、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的工程监理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变更为: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原招标公告中的工程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变更为: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三、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13356621267 8017166
监督单位: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46-820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