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ZC2016-30037A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五象新区万锦路(新邕路~五象大道)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NNZC2016-30037A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五象新区万锦路(新邕路~五象大道)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NNZC2016-30037A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世伟
项目联系电话: 550113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NNZC2016-30037A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五象新区万锦路(新邕路~五象大道)工程监理 信息公告
原公告地址:南宁政府采购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编号:NNZC2016-30037A
项目名称: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五象新区万锦路(新邕路~五象大道)工程监理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2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改通知(1)
各投标人: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五象新区万锦路(新邕路~五象大道)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6-30037A)的采购文件作以下更改: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第1.4.1条款中原内容:“……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修改为:“……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以开标当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评委核对人员信息表》为准)。……”
二、招标文件全部社保缴纳日期均修改为:2015年12月-2016年2月。
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第3.6.3条款中原内容:“……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在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修改为:“……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在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附录中原内容:“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____日历天”修改为:“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0日历天”;原内容:“ 履约担保金额 万元” 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3.5万元”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陶涛 0771-676192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刘世伟 0771-5501136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4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陶涛676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