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2016-CCZB290G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401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3/t20160308_657028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2016-CCZB290G通-01)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物资采购(编号:2016-CCZB290G)
相关事项的更改通知
1、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
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
5、联系人:王美玲
6、联系方式:0591-87554016
7、原项目名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物资采购
8、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3月8日
开标时间:2016年3月30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
9、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如下更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1第六条中“投标人若为供应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的网站其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受检目录中的医疗器械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包1、包2、包3投标人须提供此项材料,包4不适用此项】;”更正为“投标人若为供应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的网站其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受检目录中的医疗器械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该条例适用于包1,其余包2、包3、包4均不适用此项。】”。
(2)本项目原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25日,现报名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4月1日;原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上午9:00,现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00。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电话/传真:0591-87554016/87554653。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回 执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物资采购(编号:2016-CCZB290G)相关事项的补充更改通知》已收悉,我方完全清楚通知的内容。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75
采购人联系方式:杜莉 0591-8354606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美玲 0591-8755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