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扩容1200吨/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通知
各投标人: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于2016年3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的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扩容1200吨/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经建-2016-3,招标编号:0658-1601SZTC6036),作以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8页用户需求书第四条中“★投标人须在中山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设有常设性的执业机构(或承诺在中标后15天内完成设立)”澄清为“★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成立服务团队,派两名具有三年以上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的专职律师到采购人指定场所日常办公,上班时间与采购人工作人员一致,并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劳动法律关系由中标人负责。”
2、★投标人必须具有10名以上执业律师,其中最少有3名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投标保证金延长至2016年4月5日下午5:00前缴纳。
二、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售价;
1、 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16年3月3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窗口))报名。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亲自报名的免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8日9:00-9:30(北京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9:3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六、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4月8日9:30(北京时间)
七、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8822531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8838986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330182
网址:www.zhongshancz.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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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及延期通知》确认函
(项目编号:0658-1601SZTC6036)
贵单位于送达的《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扩容1200吨/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通知》我单位已收悉且无异议,我单位决定(请在括号内打√):
(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2016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