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省民政厅食堂改造修缮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省民政厅食堂改造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FJXXZB-G-SJ201600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1230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2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省民政厅食堂改造修缮工程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 正 公 告
各投标人:
1、项目编号:FJXXZB-G-SJ2016008
2、项目名称:省民政厅食堂改造修缮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8日
4、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侯科长
联系电话:0591-87676318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路华侨新村41号
联系人: 石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712303
传真:0591-83712022
6、更正原因
因项目要求调整。
7、更正内容如下:
7.1原资格标准:“3.1.6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现更正为“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7.2原资格标准:“3.1.8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更正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如下: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8、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公司收到本补充通知后必须确认(公章)回传,回执不得撕下单独回传。
传真号:0591-83712022 公司邮箱:fjxxzb@163.com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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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此通知,并知悉通知内容,特此确认。
(公章)
2016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民政厅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侯科长0591-876763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石女士0591-837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