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锌片厂南区拆迁安置房(一期)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澄清公告
点击打开链接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于2016年03月14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锌片厂南区拆迁安置房(一期)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治理(GDYNJLZFCG2015-01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澄清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澄清事项、内容
1. 招标文件P15页列出的《广州锌片厂南区拆迁安置房(一期)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技术方案》和P21页列出的《广州锌片厂南区保障房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案》是否为同一份文件?请提供《广州锌片厂南区保障房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价报告》和《广州锌片厂南区拆迁安置房(一期)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技术方案》。
答:招标文件P15页列出的《广州锌片厂南区拆迁安置房(一期)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技术方案》和P21页列出的《广州锌片厂南区保障房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案》是为同一份文件。《广州锌片厂南区保障性住房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价报告》和《广州锌片厂南区保障房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一同发放。
2. 招标文件P19页提出工作内容包括“5.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土壤修复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检测”,P20页提出“9.接受并配合甲方委托的土壤修复质量环境监测单位对土壤环境质量(含土壤、水、大气、噪声以及其他相关要素)进行的监测工作”。那么,请明确甲方委托的检测费用是否由甲方承担?
答:P19页中的检测是指中标单位(乙方)在治理修复过程中的自检,该费用由中标单位(乙方)承担,而P20页中的检测是指完工监测,即中标单位(乙方)治理修复完成后,由招标人(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中标人(乙方)治理修复的质量和治理环境进行监测,监测合格后方可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该费用由招标人(甲方)承担。
3. 招标文件P90页《格式4 报价表》要求“按本项目具体工程量清单进行填报。工程量清单另册”,请提供“工程量清单”。
答:本项目清单与招标文件一同发放。
4. 招标文件P21页提到“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存在错项、漏项或者工程量增加(包括但不限于计算误差、治理修复范围扩大、治理修复深度增加等情况),甲方均不再另增加合同价款”。如果因为甲方提供的《调查报告》和《修复方案》中污染范围及污染深度有误,造成治理修复范围扩大或者深度增加,对乙方是不公平的。请甲方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参考修复治理项目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对乙方补偿工程费用。
答:修复治理所有费用的处理按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约定执行。
5. 招标文件P90页《格式4 报价表》要求“按本项目具体工程量清单进行填报。工程量清单另册”。除了填报清单外,请甲方确认是否不需要再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
答:按清单填报,不需要再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
6、招标文件P85页商务部分目录内容中删除:“净利润表(见格式文件9-1)”及“净资产收益率表(见格式文件9-3)”;“资产负债率表(见格式文件9-2)”改为:“资产负债率表(见格式文件9-1)。
此澄清告为采购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以此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89号 |
联系人:吴工 | 联系电话:020-8390807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8栋9层 |
联系人:古爱媚 | 联系电话:020-38730932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肖工 | 联系电话:020-38730932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