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卫生院关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卫生院监控设备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二七政采公开-2016-12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卫生院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卫生院监控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接招标人通知,对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
变更1、原招标公告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安防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变更2、原招标公告内容:
“5、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类似项目业绩合同(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有效期内);
7)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出具),制造商投标无需出具;
8)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公司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0)其他有关事项:
A、如申请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B、报名时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报名企业只能报一个型号一个品牌。
C、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可见。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现变更为:
“5、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安防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资质证书;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类似项目业绩合同(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有效期内);
7)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出具),制造商投标无需出具;
8)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公司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0)其他有关事项:
A、如申请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B、报名时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报名企业只能报一个型号一个品牌。
C、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可见。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一、本次变更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卫生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86037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13203886799,0371-56788119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D506室
电子邮箱:2413807916@qq.com
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2016年03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