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园林管理处_绿化树木采购及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园林管理处_绿化树木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DJGP[2016]013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虹艳
项目联系电话:0453-623316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园林管理处_绿化树木采购及服务项目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供应商:
现补充标书内容,第一包至第六包增加绿化苗木质量要求,要求如下:
绿化苗木质量要求
绿化苗木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24-1999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要求,具体标准情况如下:
因绿化苗木的生长特性,绿化苗木必须是黑龙江省内自然环境下培育的苗木,牡丹江市地域气候条件下能够自然正常生长,不能产生冻害,栽植后,成活率100%。
一、苗木规格说明
1、树高、冠宽、冠厚、尺寸均不包括徒长枝,以徒长枝剪除后,量得的尺寸为准。
2、树高(自然高、稍高、苗高)指修剪后梢顶至地面的高度。
3、冠宽(树冠宽、树宽)指树冠水平方向尺寸的平均值。
4、树干直径(1.3米高直径、干径)指树干离地面1.3米处的直径平均值
5、冠厚(树冠厚),指树冠厚度的尺寸。
6、护根土球(宿土球、土柱)指移植前后植株根部周围的土球的直径平均值。
二、苗木质量标准
1、乔木要求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根系发育良好、常绿树叶色正常。
2、带土坨栽植的树木,土坨厚度及土坨直径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以上。
三、苗木质量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采购
1、不符合规格尺寸者。
2、有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伤者。
3、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者
4、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落者。
5、剪型类植物材料,其形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者.
6、护根土球达不到规格、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
7、树干上附有有害寄生植物者。
四、裸根树木挖掘要求
1、苗木挖掘由供应商负责实施,根据树种特性、苗木规格、土壤类型、移植季节及施工的特殊性(大树移植需要断根处理的)等因素,按照市园林处提出挖掘苗木的根盘大小和土球规格、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一般落叶乔木根径为苗木胸径的10倍。
2、如土壤干燥时,供应商苗圃(场)在挖苗前2天灌一次水,增加土壤粘着力。土壤过湿时应提前挖沟排水,以利挖苗和减少根系的损伤。
3、挖掘裸根苗时,应从根盘规格的外侧环状开沟,铲去表土,然后沿沟壁直挖至规定的深度,待主要侧根全部切断后从一侧向内深挖,但是主根未切断前不得而猛力拉摇树干,以免损伤根系,勿损伤须根,随根土要保留。
5、挖裸根苗时如遇到较粗大根系时,宜用手锯断,保持切口平整,切断主根宜用利铲,防止造成主根劈裂。
五、需要带土球的苗木,土球挖掘标准
1、挖掘树木,应按树木胸径的 8-10 倍为土球的直径,其深度视其树种根盘深浅而定,市园林处要求带土坨的树木,土球直径和厚度按市园林处规定标准执行。
2、土球挖妥后,应先用草包包裹土球,再用草绳捆扎,先横扎;再斜扎,交叉密扎,按三角或四角捆扎法完成土球包装,最后以绳子绑住树干固定之后,方可挖倒树木取出,取出后进行土球底部包装应以不露土为准
3、树木下面的直根或较粗的根应以钢锯锯之,切口整齐,不可撕裂,尤不可以用圆锹乱砍.
4、树木倒地后,阔叶树应剪除叶片及幼枝。
5、修剪枝条应保持树姿优美,保留粗枝剪除不良枝条,侧枝以外小枝.应使树冠易通风透光并防止病虫害发生.
六、苗木运输要求
1、大乔木类运输时应预先包扎树干和树冠,以免碰伤树干,影响成活率及树姿变形。
2、大树应以吊车吊运,搬运时应注意枝条不可折断,土球尤不可破裂。
3、苗木起挖后若在24小时内不能运达现场的,应在途中及时检查并采取保湿措施.
七、其它要求
乙方提供苗源必须在甲方指定供苗时间内,由甲方按技术参数进行选苗,在指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符合规定质量和数量的苗源,按违约处理,取消中标资格。所有苗木必须经甲方确定符合采购标准后方可起苗供苗。
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补充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电话:(0453)6260068
传真:(0453)6233166
联系人:刘女士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2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牡丹江市园林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牡丹江市江南新城区玄武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刚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虹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