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6年教职员工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2016年教职员工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TDYY20160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740755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天津大学2016年教职员工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3/t20160308_6569631.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会计师事务所将于3月末提供我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如至3月29日未予出具,是否可以提供2014年度财务报告做为替代?
答:可以。
2.我司本着合理报价原则,参与贵校此次招标工作。烦请贵校提供截止目前2014年度、2015年度赔付数据,门急诊、住院的赔付人数及金额。
答:2014年度参保人数为7102人,赔付金额约为1126.4万元。
2015年的数据因有尚未赔付的款项,暂时无法统计。
3.招标文件要求理赔款支付至天津大学,这与保险法及保监会监管要求不符,我公司按合规要求,是将理赔款直接划至参保人员的银行帐户。贵校是否同意按此处理?如必须划款至天津大学帐户,再由天津大学转至教职工帐户,可否提供此种操作的原由、划款至教职工帐户的相关凭据或贵校工会认同的相关证明,以便我司符合监管审核要求。
答:理赔款划入的账户将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进行确定。
4.外籍教师的方案及保额有无具体要求?
答:各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公司的规定安排。
5.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变更为:TDYY201600001
6.招标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三)项目内容 3、其他事项 (2)5500—10000元补充报销部分”进行如下变更:
(2)5500元——10000元补充报销部分(自费和增负费用不含在额度内),于2016年9月份开始申报且实行规定医保定点医院就医,规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如下:
①天津大学医院、天津大学北洋门诊部、中国人民武警部队医学院附属医院、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三医院、天津市天和医院、、天津市公安医院、天津市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天津市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院、北院)、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天津市第四医院、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市结核病控制中心、天津市代谢病医院、天津市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天津市长征医院(中医药研究院)、天津市口腔医院、天津泰达心血管医院。
②居住校外的在职职工因急诊可就近到医保定点二级医院就医。居住校外的退休职工可根据居住地点,经商保公司审核备案,指定一家就近的医保定点二级医院就医,特殊情况经商保审批后可指定一家就近的医保定点一级医院就医。如无特殊情况,2015年经审核备案的医保定点医院继续有效。
③根据我校“为老服务”需求,对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退休职工,经天津大学医保办备案,商保公司审核批准后,可在“天津津南天同医院”就医。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4月6日13:30
8.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4月6日13:30
请各投标单位在收到此更正公告后,登陆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zbb.tju.edu.cn/oa/)在 “标书下载”中下载 “更正公告确认函”,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传真:022-27407559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感谢所有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
特此公告。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大学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12楼222室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蔡老师022-2740755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3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老师022-60777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