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平面设计工作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二次 )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受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平面设计工作室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 谈判概况
2.1 项目编号:YSJYZC(竞)2015-78
2.2 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价:38.76万元)
平面设计工作室设备一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注 1.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须对其所有货物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且不得缺项、漏项。
2、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3 交货及安装调试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 地点: 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址 。
★2.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或者优于所要求的特定条件资格,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www.yngp.com)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
名称 | 要求 |
报名函 |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法人身份证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投标公司开户行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4.2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具体要求见本邀请书4条款)。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联 系 人:张学才
联系电话:18008763600
地 址: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校区
采购代理机构: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 陈锐
联系电话:0876-3132638
传 真:0876-3132638
地 址: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邮政编码:663100
报名联系: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饶志树
联系电话:0876-3132929
地 址: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邮政编码:663100
7.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成交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com)、《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zx.ynws.gov.cn/)、《云南省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anshan.gov.cn/ggzyjyzx/Index.html)。
YSJYZC(竞)2015-78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平面设计工作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