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清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HBXH-2016-04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娇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2.招标文件中第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七项第四条4、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3.招标文件中七、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前附表1: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标准授权书一项: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更正为:
一、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若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针对同一产品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2.招标文件中第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七项第四条4、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若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针对同一产品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3.招标文件中七、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前附表1: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标准授权书一项:4、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若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针对同一产品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二、1、第三大部分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仪器参数后的最后一段话,“投标单位提供产品性能应等同于或高于投标文件技术要求,*为重要指标必须满足,否则按废标处理。各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携带样品彩色宣传页一套,彩色宣传页等同于或高于投标文件参数要求。”
2、招标文件中七、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前附表1: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中最后一项的彩色宣传页。
更正为:
二、1、投标单位提供产品性能应等同于或高于投标文件技术要求,*为重要指标必须满足,否则按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七、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前附表1: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中去掉最后彩色宣传页授权书一项)。
三、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3-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3-22
时刻说明:2016年03月16日至03月22日全天(公休日除外)
更正为:
三、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3-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3-25
时刻说明:2016年03月21日至03月25日全天(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挥公大道1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焦主任0319-81730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娇娇0311-8087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