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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大鹏新区供水水库水质监测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8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供水水库水质监测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DPCG201605792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宁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大鹏新区供水水库水质监测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3/t20160308_657059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大鹏新区供水水库水质监测项目招标变更及延期公告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大鹏新区供水水库水质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PCG2016057927),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及延期: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二章“项目需求”第一点“项目简介”中第(四)项“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由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变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二章“项目需求”第二点“项目技术要求”中第(一)项“项目实施方案”的第2款“监测频次”由“各供水水库每月监测1次基本项目,共监测12次(2016年),其中2016年上半年监测1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指标。”变更为“各供水水库每月监测1次基本项目,共监测12次,其中2016年上半年监测1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指标。”

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章“项目需求”第三点“商务要求”中第(一)项“项目管理要求”的第2款“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由“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任务完成后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验收合格,2017年可续签一年,续签金额为35万元)。”变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任务完成后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验收合格,2017年可续签一年,续签金额为35万元)。”

四、为使项目顺利进行而延期如下:

1、网上响应时间延期至2016年3月22日17:00;

2、现场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3月22日17:00;

3、答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3月19日15:00;

4、答疑回复时间延期至2016年3月21日;

5、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3月24日15:00;

6、开标时间顺延至2016年3月24日15:00。

原招标文件以及公告与上述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以上述变更为准。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海军 1860301914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宁 0755-8346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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