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耗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及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上提交的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LPSP15QY04ZC6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或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册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中的《技术、商务部分评分表》中业绩评分项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范围 |
投标人2012年至投标截止前同类产品(实训耗材类)业绩 【须附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公告网页打印页,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 | 12分 | 每提供一份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12分,不提供不得分 |
修改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范围 |
投标人2012年至投标截止前同类产品业绩 【须附上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签约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设备清单、双方盖章)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必须同时具备方可得分】 | 12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业绩的数量、金额大小、类别等方面进行评比 被评定为好的, 10-12分 被评定为较好的, 6-9分 被评定为一般的, 0-5分 |
2、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4月1日15时 00分”更正为:“2016年4月6日15时 00分”。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3月29日24: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更正为:“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4月1日24: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2016年4月6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学府路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0682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009-802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009-802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