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2016年草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18: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现对“永善县2016年草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变更如下,其余部分不变。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能满足本采购项目要求。
3.2.1物资采购
3.2.1.1本次采购货物经销资质:有经工商、税务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有货物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2.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企业经营状况和业绩:种子供应商应有省级牧草种子检验中心质量检验报告、入境检疫合格证明。
3.2.1.3必须是本次采购物的生产或经营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保质保量按时提供本次采购货物。
3.2.1.4供应商必须要有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
3.2.1.5参加种子供应商谈判的申请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每个牧草品种1公斤样品(不退还)。
3.2.2工程建设
3.2.2.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参与围栏项目投标企业以下几种资质均可参加投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农机专业合作社;园林绿化公司(或企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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