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市容环境提升、城中村整治、内街背巷零星维修改造监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qyggzy.cn)及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上提交的 清远市清城区市容环境提升、城中村整治、内街背巷零星维修改造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LPSP15QY04ZC2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在招标文件中增加:“承揽项目方式: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
2、在招标文件中原报价方式:投标下浮率(%)更正为:“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
3、删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注:1、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出资30.156万元,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出资20.874万元,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出资8.4万元,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出资45.57万元。”。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第五条付款方式“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10万元作为前期准备金;当四个街办按工程分段结算金额达到7000万元时,再支付10万元;当四个街办按工程分段结算金额达到1.5亿元时,支付10万元;当四个街办按工程分段结算金额达到2.2亿元时,支付20万元;当四个街办所有工程全部完成时,支付20万元;当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下5%的合同价款在工程竣工结算并审核定案且施工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此付款方式按各街道办所占的工程量进行摊分支付。备注:合同价款=审定价×(1-中标下浮率)”更正为:“1、付款方式按四期进行支付:(1)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2)四个街办的工程均完成至50%时,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人民币30万元;(3)当四个街办所有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4)余下5%的合同价款在工程竣工结算并审核定案且施工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此付款方式按各街道办所占的工程量进行摊分支付。2、合同价=中标价”。
5、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3月22日15时 00分”更正为:“2016年4月1日9时 00分”。
6、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3月17日24: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更正为:“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3月28日24: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注:请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进行相应的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二、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4月1日9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小区A3号、清远市附城长埔东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清远市清城区107国道横荷路口200米处西、清远市清城北江一路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3929212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雷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002-8022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002-8022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