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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10: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顺德区勒流政务网、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提交的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ZSWSD16FG1009)的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6页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第4点 第(2)小点:为顺德区公安局勒流分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意见等。

更正为:为顺德区公安局勒流分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意见等;并按顺德区公安局勒流分局安排,到公安机关调解中心驻点参与调解

 

2、原招标文件第12页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附件 《勒流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勒流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六)按法律顾问合同规定提供法律服务 内容及标准中第(3)小点:法律顾问团同时为顺德区公安局勒流分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意见等。

更正为:法律顾问团同时为顺德区公安局勒流分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意见等;并按顺德区公安局勒流分局安排,到公安机关调解中心驻点参与调解。

 

3原招标文件第12页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附件 《勒流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勒流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六)按法律顾问合同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中 评分办法:受指派律师不能缺席每周一次的群众接访活动,缺席一次扣2分;未及时为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局勒流分局提供法律服务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更正为:受指派律师不能缺席每周一次的群众接访活动,缺席一次扣2分;未及时为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局勒流分局提供法律服务的,或者没有到公安机关调解中心驻点参与调解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4、原招标文件第29页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四、服务内容和方式 第(四)点第(2)小点:为顺德区公安局勒流分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意见等。

更正为:为顺德区公安局勒流分局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意见等;并按顺德区公安局勒流分局安排,到公安机关调解中心驻点参与调解。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下午15:0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7-2552722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120222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120333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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